法律真空引争议
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郑承剑律师认为,去年3月15日,浙江省率先发布新“三包”目录。在国家三包目录之外,新增了平板电脑、手持式个人数字信息处理设备、手持视频产品、移动存储器等30种商品,其中台式微型计算机和平板电脑设定了整件三包期分别是3年和1年。但三包期并未规定硬件恢复数据的问题,而关于数据保护的法律,目前基本没有。正是法律法规的真空导致了问题的争议性。在此呼吁相关部门与时俱进,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规定。
厂家对消费者拆开坏硬盘就不予换新,目的是为旧盘回收后便于认定硬盘损害的责任方,从这个角度上可以理解。
根据三包规定,在厂家已验证过,并确认硬盘确非消费者人为故意损坏、又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商家更换新盘。但实际上,修复数据技术商家已然具备,却因成本、精力等因素拒绝修复,直接更换新盘,收回坏盘,将消费者的数据连同坏盘一起销毁。如要修复,则需消费者另外掏钱。这样的做法,消费者看似有选择权,实则没有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取出属于自己的数据
郑承剑同时认为,坏盘中的数据法定属于消费者,消费者本就有权取回属于自己的数据,而商家无权强迫销毁属于消费者的数据。这也应该是消费者的一个基本权利,因消费者购买电脑其实买的是储存数据的功能。电脑产品和其它产品有不同之处,服装鞋帽产品属性相对单一,出现问题可以更换。但电脑不然,因电脑中一些数据可能比电脑硬件更有价值,所以应尊重消费者这方面的权利。
再说,消费者没有技术条件,外面的技术公司在不开盘的情况下也没办法拿出数据,IT企业本身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有实力却不愿提供这种服务,最终不管消费者在哪里拆盘取数据,本来可以免费更换新盘,变成要花钱买新盘,显然,三包规定失去了效用,并且还要额外付钱买回属于自己的数据,厂家有为一己私利故意刁难消费者的嫌疑。
建议相关部门将数据恢复义务列入商家三包规定,坏盘回收前,商家应免费还回本就属于消费者的数据,并提供一个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