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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品牌战:输得起钱输不起时间

博 弈

  2008年1月,EMC发布了中国中小企业业务战略,提出5年增长16倍的目标。

  掌握着核心技术优势的伊姆西坚定地相信,自己的产品在中国市场还“没有竞争对手”。然而,就在这个关键的环节上,伊姆西遇上了“绕不开的门槛”。

  自2000年国家商标局裁定对“EMC2”商标不予注册后,伊姆西公司便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

  但经过长达数年的诉讼,唯冠成功将自己拥有的“EMC”品牌从显示器扩大至电子计算机;而美国伊姆西公司的“EMC2”商标至今未能在中国大陆注册。

  2007年8月,获得“EMC”商标注册权的唯冠科技正式向美国伊姆西公司提出侵权诉讼。唯冠科技代理律师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EMC”注册商标的合法拥有者,公司有足够的理由和权利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对过去多年经营中的实质侵权行为进行赔偿。

  而作为被告方,伊姆西大中华区市场及渠道战略总监梅敏玲未就本案发表看法,但在谈到公司的品牌战略时向记者表示,公司过去一直关注企业级市场,直到最近在美国收购一家名为Iomega的公司后,才开始进入家庭和中小企业市场。

  伊姆西的尴尬在于,在家用存储市场越来越接近“信息家电”的今天,它已经无法再用市场和渠道的不同来解释自己的品牌与唯冠之间的差异;但如果放弃EMC品牌,在高速成长的中国家用存储市场中,自己可能转眼之间便会从“领导者”沦为“跟随者”。

  一边是巨额的索赔和可能面对的严厉法律制裁;另一边是高速成长的市场与激烈的品牌竞争,伊姆西要凭着自己的智慧选择品牌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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